就业推荐表填写注意事项

更新时间:2014-12-17    您是第位浏览者

《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是学校出具给毕业生的官方推荐材料,很重要,请各位毕业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填写,如果还没有决定签约某一个单位,千万不要给推荐表原件。特别提醒,推荐表每人只有一份,遗失无补,请大家妥善保管。

填写注意事项:

1.用黑色钢笔或者签字笔手写,字迹要清晰。

2."学校隶属"一律填广东省教育厅,"专业名称"填全称,"学历"一律填大学本科;"生源地区"填写高考时户口所在地,一般到地级市,比如:广东汕头。

3."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工作情况",可填写学生干部经历、社会实践经历,实习经历、重要兼职等。

"在校期间奖惩情况":填写大学期间获奖情况,格式为,时间-获奖名称-获奖等次-颁奖单位

"外语水平"填写CET考试情况

"个人简历"从高中开始填写

"自我鉴定"一般写自入校以来思想、学习、工作、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,要言之有物,尽量把几年的亮点展示出来,最好分点撰写,不要写成自传或者流水账。

4."院系推荐意见":由班委商议后找一位负责同学填写,意见包括该同学思想、学习、工作等各方面情况,意见要客观、真实,多鼓励,但切忌过分夸张。

5. "学校意见"一栏中,联系地址填写: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501号教学楼708经贸学院学工办,联系人填:侯老师,电话写020-89003321,邮政编码:510225

6.所有材料填写完毕后请以班为单位送回来院办审核盖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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