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贸分团委会议制度

更新时间:2014-12-16    您是第位浏览者

1. 提前5分钟到场;每次会议时间尽量控制在30—45分钟

2. 出席人员要求衣冠整齐(例会上:正装出席,佩戴好团徽。)

3. 与会人员进场前将手机调为关机或者静音状态,中途不能随意离场,突发状况除外。

4. 严格实行考勤制度,考勤记录以办公室签到表为准,凡会后签到者均按迟到处理,迟到、早退或累计请假三次,视作一次旷会,旷会达到三次者将视为自动退出经贸分团委。办公室做好签到工作。

5. 原则上每次会议要求部门全体人员全部出席,如有特殊情况,部长必须向分管书记请假,干事必须向该部门部长请假,请假的部长和干事必须上交200字以上的请假申请书。缺席的人员需上交400字的检讨书。

6. 与会期间请勿大声喧闹,不要交头接耳,认真听好发言者的讲话

7. 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,会议上允许踊跃、自由发言,但要严肃认真,切实有效。各部门安排本部会议,时间地点自定,要求会议简短、效率高,但要做好会议记录。

8. 要求每部门出席人员至少两名认真做好会议记录,记录要求如实、准确,会议后由办公室整理存档以备查阅。

9. 会议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,少数服从多数,个人服从组织,下级服从上级。

10. 本条例由书记团监督执行, 在学期末统计归档,并纳入推优考评。

11. 本《会议制度》解释权归经贸学院分团委书记团所有。

经贸学院分团委 示

2014年9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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